第一千六百三十三章 代理人 (第2/2页)
说白了,他现在已经混到了这个份儿上,其实就跟华夏古代的皇帝一样,已经不怎么去追求个人的享乐了,而是更愿意去追求人生建树,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了。
这才是真正的财务自由。
于是乎,这次回来,除了要在海南注册大国观光旅行社的之外,另一个注册演艺娱乐公司的计划也被宁卫民给敲定了下来。
而他第一个想到的合作对象,就是国内目前最著名的喜剧演员陈培斯。
宁卫民看中的,除了他们双方一直保持的良好关系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初步合作关系之外。
他更在意的是陈培斯在喜剧领域的名气、天赋、勤奋和独立创作才能。
要知道喜剧本身就是最有商业价值的电影类型。
投资不会太高,技术要求也低,却很容易获得市场的认可和观众的喜爱。
别的不说,国内电影市场真正开始商业化之后,无论是冯小刚还是徐峥,又或是沈腾,贾玲……
这些曾经创造过票房神话,刷新票房纪律的的人,哪一个不是靠喜剧起家的?
所以找陈培斯拍喜剧进入市场试水,就是最好的切入点。
再加上宁卫民还知道陈培斯本身就是最早在海南注册影视公司的第一个人,想来找他合伙不难。
当然,虽然宁卫民也清楚陈培斯作为全国第一个独立影视制作人最后的结局并不好,好像是没吃着螃蟹,反而让螃蟹给夹了。
但没关系。还是那句话,事儿是这么个事儿,但就看怎么干了。
他就有这个把握,只要由他来负责公司的运营和套现,由陈培斯负责拍摄制作,即使暂时赚不到什么大钱,但也赔不了什么钱。
他是绝对不会让陈培斯再赔个底儿掉,几年后以落寞收场的。
果不其然,本着弘扬民族文化,创作喜剧精品为宗旨,对这件事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
尤其双方的互信是多年来日积月累建立起来的,条件谈得也很顺利,根本就没商量多久,这事儿差不多就定下来了。
最终,俩人决定在海南注册一家电影制作公司。
公司名字起得很谦逊,就叫“贻笑大方影业公司”,但各个方面的条件可一点不含糊。
像资金上,宁卫民出资九百八十万元,陈培斯出资二十万元。
总共凑上了一千万的投资,可以说已经是国内之最了。
这还不算,公司成立之初,还拥有陈培斯此前所有电影作品和小品的版权,以及拍摄《父与子》系列用的两处四合院,可以说隐形资产方面底子也不薄。
至于具体合作模式是,陈培斯除了出资占比股份之外,还有一部分是技术入股。
他今后作为公司总经理和制片人,且身兼导演和主演的角色,将承担大部分的经营和拍摄工作,因此占股百分之三十。
相对来说,宁卫民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轻松多了。
由于他还要去东京,所以只负责把作品弄到海外推广就好。
同时作为主要出资人,占股高达百分之七十。
可以说俩人各得其所,对这个分配方式和责任划分都很满意。
甚至于公司初创接下来要拍什么都不用发愁了。
实际上陈培斯此时手头上已经有了两部他比较看好新剧本了。
一部叫《赚他一千万》,另一部叫《喜剧明星》。
原本陈培斯还琢磨去哪儿化缘,然后拍一部,放一部呢。
这下好了,他们俩合伙这一开公司,资金问题彻底不成问题了。
现在就是两部都拍也就是一百来万的事儿,哪儿用他们再做什么选择啊?
而接下来他们唯一需要认真商议的就是,公司成立之后,宁卫民免不了要往新注册的公司安排个信得过的人来做代理人才行。
那这个人,该选谁呢?
要知道,这个位置可是相当重要的。
具体职责除了替宁卫民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也要作为公司副手,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
因为陈培斯日后是肯定要出去经常拍戏的,肯定不可能老在公司待着。
尤其最好还得有一定的专业性,完全的外行会很麻烦,对许多事物都没办法处理好。
宁卫民思来想去,他周末遍了自己在国内所有认识的人。
稍微合适一点的好像就是自己原先的老部下杨柳金了。
这个姑娘也是当初建国门店的四朵花儿之一,而且曾经辅助过自己,为斐翔和张嫱出过音乐专辑。
后来还代表皮尔卡顿公司负责与蒙妮塔公司对接,承接过多次模特大赛的美容美发业务,以及《摘金奇缘》剧组,在京城的化妆业务。
基本上还算是一个对演艺明星和拍戏业务比较了解的人,办事能力也不比殷悦多少。
要是能请过来做个副总,还是能令他放心的。
只不过让人家离开舒适区,人家乐意不乐意单说。
关键是这又触及到另一个要命问题了——他得去挖皮尔卡顿公司的墙角啊。
这多败人品啊。
而且只要他开这个口,就注定会让杨柳金为难,弄不好人家不乐意的话,让别人知道了,还会影响她日后在公司的发展。
所以宁卫民对是否要开这个口,也很是犹豫,有点不知道该如何取舍了。
然而有些事还就是这么巧,就在他最为难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消息从东京传来。
日本松本事务所,突然用传真告知京城这边,说宁卫民从大陆带过去的姚培芳已经厌倦了松本事务所给安排的工作,递交辞呈想要辞职回国发展,事务所请示他们该如何处理。
这个消息一下子就打开了宁卫民的思路,让他骤然间发现了一个更加合适的人选。